家庭主妇离婚可以分到什么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分到什么,如今离婚是非常常见的现象,离婚时候最多的问题吗,就是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些女性在结婚后就成为了家庭主妇,那么家庭主妇离婚可以分到什么呢?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分到什么1一、家庭主妇离婚怎么分财产?
家庭主妇离婚分财产的时候也应该是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的。
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家庭主妇离婚可否要求家务补偿
家务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只有双方约定婚内所得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才可能影响其个人财产的增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如果夫妻婚内所得没有约定归各自所有,则依法按共同财产对待。如果一方对财产的增加有特殊贡献的,只能在财产分割时给予照顾,但这不是家务补偿。
三、家庭主妇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从事的家务对于其他正常务工的家庭成员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无法正常从事家务,其连锁反应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响。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 ……此处隐藏924个字……、妇女权益的原则。
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一般是二分之一。家庭主妇也一样。一个家庭主妇在离婚时能得到多少财产取决于与另一方的谈判或法院的判决的情况。
此外,如果双方书面同意,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归双方所有,当离婚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协助对方等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时,离婚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另一方应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彼此所有,家庭主妇可以向对方支付照顾子女和老人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中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