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
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长达数月的停工、停课,不计其数的店铺、工厂倒闭。因此国家将在疫情期间给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助,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
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1(一)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
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2.补贴标准: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 ……此处隐藏1842个字……样。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是,企业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对已经上岗的职工,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没有上岗的职工,按当地规定的生活费标准发补贴。
上班员工发放标准: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这3天如果加班,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2、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如果加班,企业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未上班员工发放标准:员工因为有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在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当全额支付(包括津贴及补贴),直到员工确诊患病或者解除隔离恢复正常上班。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所以,如果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停工停产,不过得在待岗首月发放正常工作时的全额工资,从次月开始发放当地执行标准的生活费。